轉知教育部有關「104年度提升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實施計畫」(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2月18日臺教師(三)字第1040169853A號函辦理。二、教育部業於本(104)年12月18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040169853號函核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學分班1班次(雲林班),開班期程自105年1月起至106年8月止,上課時間以寒、暑假為主,上課地點假雲林縣斗六國民小學。三、本案以國民中學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且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現職合格專任教師為參加對象,並經確認得逐年提升所屬國民中學教師專長授課比率為優先薦派(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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