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04年11月16日科實字第10402006370號函辦理。
二、 旨揭要點業於104年10月1日以科實字第10402005461號令發布修正實施,並公告於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網站。
三、 有關本實施要點壹、總則三、展覽組別高中組及高職組整併為高級中等學校組,展覽科別整併為11科已於103年12月26日公告發布在案。相關修正規定自民國105年第56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開始實施。
四、 檢附「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修正對照表」及「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