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市「10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優良教學示例獎勵計畫成果發表會」一案
日期 2015/11/4 13:39:44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04年3月19日桃教督字第10400181201號函辦理。 二、 活動時間:104年11月18日(三)下午13:00 17:00 三、 活動地點:本市八德區大成國民中學演藝廳 四、 與會人員: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所屬教師;獲獎教師請務必出席。 五、 報名方式:請務必於104年11月11日(星期三)前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系統(辦理單位:大成國中)登錄研習。 六、 本案與會教師及國教輔導團員准予公(差)假登記,教師所需代課鐘點費由學校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輔導員所需差旅費或代理代課費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本局辦理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相關計畫項下支應。全程參與者由承辦學校覈實核發4小時研習時數。 七、 獲獎教師名單及成果發表會流程表詳如附件。 八、 本案聯絡人:大成國中賴安莉老師,電話03-362563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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