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桃園市104年度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費用計畫」申請案,原截止日期為104年9月30日,因故延期至104年10月30日截止

日期 2015/10/5 9:00:00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說明:
一、 依據104年7月9日府原教字第1040005660號函(諒達)。
二、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104年度執行計畫暨桃園市政府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104年度執行計畫辦理。
三、 本計畫係為加強本市原住民族青少年學業競爭力,輔導升學,並減少父母經濟壓力,擬補助其參加課業補習所需費用。
四、 申請資格:凡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現就讀國內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之原住民族學生,於104年1月1日至104年8月31日之期間,參加立案補習班課業補習者(不包括才藝補習),始得申請。
五、 申請程序及期限:
(一) 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之原住民族學生符合申請條件者,請於本(104)年10月30日前,將申請資料送現就讀學校。
(二) 受理學校於本(104)年11月5日前,將申請文件彙整完竣並檢附「申請學生清冊」(附件六)函報本府原民局審查核定,逾期不予受理。
六、 申請作業須知及相關表件可至本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林佩虹小姐、連絡電話(03)3364195 分機6683、6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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