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105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

日期 2015/9/16 18:05:45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說明: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4年9月3日原民教字第1040050152號暨教育部104年9月1日臺教社(四)字第1040120365號函辦理。
二、 本活動之表揚對象包含: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學校教職員工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等。
三、 凡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均得予以推薦:
(一) 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二) 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三) 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
(四) 成立、獎助成立或捐贈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
四、 推薦單位繳交之資料,不予退還。
五、 推薦單位應詳填推薦表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寄交承辦單位。
六、 推薦案件應於每年十月三十一日前(以郵戳為憑)寄交承辦單位,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七、 相關資訊請洽詢林雅涵小姐(02-29135533#614),投件資料請寄送至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25號7樓「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活動小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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