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府動物保護防疫處辦理「招募義務動物保護員40名」之招募
日期
2015/8/12 18:20:00 |
新聞分類:
學務處
一、依據本府動物保護防疫處104年8月11日桃動四字第1040004575號函併「動物保護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辦理。
二、檢附簡章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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