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103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優良教學檔案徵選計畫」

日期 2015/5/8 15:27:55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4年4月29日臺教師(三)字第1040054883號函暨同年月日臺教師(三)字第1040054883A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為強化教師系統思考能力,引導教師覺察教學問題,建置優良教學檔案範例,特辦理旨揭甄選計畫。
三、 本案活動訊息摘錄如下(詳參附件):
(一) 參與對象:
1、 本(103)學年度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以下簡稱教專計畫)之教師:連續辦理3年以上學校,每校推薦1至2件;未滿2年之學校,鼓勵參加,每校推薦至多2件。
2、 本學年度未參與教專計畫學校中,已完成初階評鑑人員認證之教師,仍可報名參加,每校推薦至多2件。
(二) 徵選階段:分學校初審、縣市複審及教育部委託臺北市立大學決審等3階段進行。
(三) 複審送件方式:每件作品請送光碟1式5份、報名表及聲明書,並請於104年7月15日(星期三)前備妥資料逕送(寄)西門國小彙辦,俾利賡續辦理複審作業。
四、 本案為激勵教師省思教學歷程及分享教學檔案製作經驗,參與人員獎勵一節另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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