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欲參加臺東縣政府介聘之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一案
日期
2015/4/17 14:02:51 |
新聞分類:
人事室
說明:
一、 依據臺東縣政府104年4月13日府教學字第1040069373號函辦理。
二、 本市之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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