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 鈞署「校園性別事件諮詢服務中心」核派諮詢委員到方曙商工進行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法令及事件處理流程辦理知能研習活動乙案

日期 2015/4/7 14:31:58 | 新聞分類: 輔導室(資料組)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台教國署學字第1040029715號函辦理。
二、由諮詢小組黃麗娟委員(國立秀水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至本校擔任本次研習課程講師,並提供輔導協助。
三、本次研習日期於104年4月8日(週三)下午13時45分至15時30分假本校(桃園市龍潭區中原路一段50號)恆毅樓4F禮堂辦理,敬請將全程參與人員薦請登錄教師研習時數兩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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