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有關「愛滋體驗教育」相關教材資訊,請參考使用,請查照。

日期 2015/3/16 15:48:54 | 新聞分類: 訓導處(體育&衛生)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有關「愛滋體驗教育」相關教材資訊,請參考使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3月11日臺教綜(五)字第1040028867號書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104年3月4日疾管愛核字第1040300312號函(如附件)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3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40028267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前於104年3月4日以臺教國署學字第1040017683號函轉知行政院函送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第18次會議修正「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時,通過7項附帶決議(諒達)。其中第1項:各級學校針對老師及行政人員每學期應安排至少2小時愛滋教育課程,對學生至少1小時愛滋教育時間,社區大學鼓勵每兩學期1次愛滋講座。上述教育課程內容至少應涵蓋下列項目:1.基礎愛滋知識與預防方法;2.疾病價值觀澄清與多元性別意識;3.與感染者相處之道;4.愛滋體驗教育。
三、前項課程應涵蓋項目,說明如下:
(一)第1、2、3項部分:請參考該署103年7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30081142號函(諒達,詳如附件)所附「國小、國中及高中(職)以上校園愛滋防治宣導資料」辦理。(二)第4項「愛滋體驗教育」部分:係指帕斯提現身說法、觀看愛滋影片及討論愛滋相關議題等,皆可視為愛滋體驗教育之一,疾管署業製作有關「愛知旅」及「由愛而生」等二片愛滋病防治衛教教學輔助影帶光碟,已置放於該署全球資訊網/民眾版/出版品/電子出版品項下,請自行下載廣為運用。



This article comes from 永安國中全球資訊網
http://163.30.202.2

這篇文章的連結位址是:
http://163.30.202.2/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8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