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動物禽流感疫情及維護校園教職員工生健康,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日期 2015/1/15 17:37:35 | 新聞分類: 訓導處(體育&衛生)

主旨:因應動物禽流感疫情及維護校園教職員工生健康,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月1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40004697號函暨教育部104年1月12日臺教綜(五)字第1040004301號函辦理。
二、有關國內南部鴨鵝場傳出H5N2、H5N8禽流感疫情,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聞稿指出,雖然目前全球尚未傳出人類感染案例,但未來將針對相關接觸者進行血清流行病學調查,並進行後續調查該新病毒對人的影響。
三、為維護教職員工生健康,請各校配合採取以下措施:
(一)請各校慎選供應商及食材:勿購買或飼養來源不明或走私的禽鳥;禽肉及蛋類應澈底煮熟才可食用。
(二)加強監測及掌握訊息:配合農業及衛生主管機關加強監測,確保問題產品不得進入校園;各校應責由專人管理,每日上網查詢最新農業及衛生主管機關訊息,並依查核結果啟動防疫措施。
(三)加強衛教宣導:各校透過朝會、院、系務會議、共同課程時間及校內集會各種宣導管道等,向教職員工生宣導勤洗手,不亂摸口、鼻及眼睛,料理生鮮禽畜肉品及蛋類後立即洗手,刀具、砧板也要澈底清洗後才能再度使用,並保持室內空氣流通等。
(四)維持環境清潔:如學校鄰近有大型養禽場,或學校、館所、家庭有飼養禽鳥者,應定期清洗,消毒養禽設備及其排泄物,消毒時應戴口罩。
(五)落實自我健康管理:請持續宣導學校師生做好自我防護及記錄,一旦出現發燒、咳嗽、流鼻水、打噴嚏、肌肉酸痛、頭痛或極度倦怠感等類流感症狀,應戴口罩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接觸史、工作內容及旅遊等,以利醫師診療及通報。
(六)建立疫情通報系統:如有人員感染,各校應配合各級衛生單位執行相關防疫工作,並依規定通報教育部校園安全通報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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