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同德國中辦理桃園縣103學年度教育部「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國民中學現職教師補救教學增能研習申請補假一案,補充如說明

日期 2014/12/22 17:13:20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說明:
一、 本局業已委請同德國中於103年12月13日辦理桃園縣103學年度教育部「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國民中學現職教師補救教學增能研習。
二、 參加上開研習之教師及工作人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得於6個月內申請補假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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