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3-104年教師合作問題解決教學能力提升計畫」,國中、高中職學校種子教師研習
日期 2014/10/3 15:52:17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3年8月19日臺教師(三)字第1030124061號及103年9月1日臺教師(三)字第1030130380A號函辦理。 二、 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以培養現代公民素養,引導多元適性發展等為目標,而為培養現代及未來公民,首重培養多元軟實力,包括溝通、團隊合作、創意和思辯能力等。因此,為培養教師多元軟實力,本部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教師合作問題解決教學能力提升計畫」,主要目的為培訓國中、高中職教師具備合作問題解決之教學能力及提升國中、高中職學生合作問題解決能力。 三、 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 研習日期:103年10月24日(星期五)下午1點(南區國、高中職,龍潭鄉、平鎮市、楊梅鎮、中壢市、新屋鄉、觀音鄉),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1點(北區國、高中職,桃園市、龜山鄉、蘆竹鄉、大園鄉、八德市、大溪鎮、復興鄉)。 (二) 研習地點:育達高中(平鎮市育達路160號)。 (三) 參加人員:電腦科教師、生活科技科教師或各校自行決定,每校至少指派1名教師參加。 (四) 報名方式:請於103年10月22日前至本縣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主辦學校新屋國中登錄研習報名,高中職學校教師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以利協辦學校掌握人數。全程參與研習者,覈實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 四、 本局同意貴校教師參加旨揭研習期間經學校同意後給予公(差)假及課務排代,所需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本局補助。請貴校協助出席教師課務排代,並於103年10月23日前將課表傳真至本局中教科(傳真號碼3367101),俾憑辦理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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