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傑出校友遴選,自即日起至103年10月9日止,接受各界推薦人選

日期 2014/9/10 15:14:22 | 新聞分類: 人事室

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傑出校友」遴選辦法
民國95年11月14日95學年度第四次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 本校為表揚對國家及社會有優異成就特殊貢獻且彰顯技職 專業精神之校友,藉以樹立校友及在校學生之楷模,特訂定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傑出校友遴選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候選人資格:曾在本校求學設有學籍者,其傑出事蹟合於遴薦標準一項以上者。
第三條: 遴薦標準:
工作傑出類: 從事各行各業,發揚服務精神表現傑出者。
學業傑出類: 本校畢業生升學考試成績優秀者。
特殊貢獻類: 愛國愛校、關懷社會熱心公益、能貢獻母校促進母校發展者。
第四條: 凡具前第三條規定資格之ㄧ者,向本校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推薦之。其被推薦次數不限,但當選以一項一次為原則。
第五條: 推薦方式:
(ㄧ)校友會推薦。
(二)各學科推薦:由科推薦,經科務會議通過。
(三)服務之機關首長、醫院或學校推薦。
第六條: 候選人應檢附下列資料:
(一)傑出校友推薦表乙份。
(二)相關證明文件。
(三)自傳乙份。
(四)二吋半身照片及生活照各一張(近一年之照片)。

第七條: 推薦期間:
每年九月一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止,檢附第六條所列之資料
,寄至本校就業輔導組【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實習就業輔組 屏東縣南州鄉三民路367號】。
第八條: 審查方式:
由校長、副校長及各一級主管為當然委員組成「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審查決定,校長兼任主任委員,就業輔導組長兼任執行秘書。
第九條: 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負責審核被推薦人之事蹟,於每年十月十日前召開遴選會議,並得視情形加開會議。
第十條: 傑出校友每年遴選二名,但遴選委員會得斟酌該學年度特殊情況增減名額。
第十一條: 頒獎與表揚:
(ㄧ)由校長於每年十月校慶典禮隆重表揚,並頒贈「傑出校友」獎牌乙座,以資鼓勵。
(二)校友傑出事蹟刊登於本校網頁及校友會訊。
第十二條: 本辦法經本校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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