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立永安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實施計畫

日期 2014/7/1 10:49:31 | 新聞分類: 教務處(註冊&資訊)

桃園縣立永安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實施計畫
103.06.30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壹、依據
一、桃園縣政府中華民國103年5月27日桃教中字第1030034908號函
二、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
三、桃園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

貳、目的
一、落實教學正常化,保障學生學習權益。
二、營造良好之教學情境,促進學生身心健全發展。
三、落實教育機會均等,建立學生學習信心。
四、倡導補救教學及進路輔導,提昇教育品質。
五、落實「帶好每一位學生」、「不放棄任何一位孩童」之教改理想。

參、實施要點
一、新生編班方式及原則:
1.依學區內國小送達新生名冊發給入學通知單。
2.辦理新生報到。
3.新生學力測驗(採本校學力測驗試題(包含國語、英語、數學))。
4.編制新生名冊及測驗成績。
5.新生之編班由本校自行辦理,將事先公告於學校網頁最新消息中,並通知全體新生家長參觀編班作業,並聯絡學區內督學到校督導。
6.校內公開編班並依測驗成績高低順序,於區分為男女二組後以S型排列,平均分配人數於三個班級。起始班級以公開抽籤決定。
(1)以國語60分、英語40分、數學100分加總分數為主
(2)三科總分相同者,則依國語、英語、數學分數高低排序
(3)國語、英語、數學分數三科分數均相同者,依姓名筆劃多寡排序(筆劃多者在前)
7.通知七年級導師到場親自抽籤,無法親自抽籤者由現場家長代表代抽。
8.各班學生編班作業完成後,立即將學生編班名冊 (含就讀班級及姓名)及各班導師名字於校內及學校網頁上公告十五日。
9.由註冊組將常態編班及導師編配過程之測驗成績、導師抽籤及編班結果等相關資料,妥為保存三年,以備查考。
10.編班後補報到之新生,依據編班順序分配其就讀班級。編班順序以公開抽籤決定。
11.八月底由訓導處辦理新生訓練。
12.應報到而未報到之學區新生會同輔導室追蹤輔導。

二、編班附則:
1.雙(多)胞胎學生編班,由家長於編班作業前向學校申請編入同班或編入不同班均可。
2.編班後報到之新生,依據編班順序分配其就讀班級。
3.學期中轉入之學生,依據編班順序分配其就讀班級。
4.中輟生復學或轉出生再轉回,編入原班。
肆、常態編班委員會組織成立編班委員會督導編班方式及過程,本校編班委員共8人,成員如下:
一、召 集 人:校長
二、副召集人:教務主任、訓導主任
三、執行秘書:註冊組長
四、家長代表:1人(由家長會長擔任)
五、教師代表:3人

伍、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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