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拍攝「學習不受限,補習不受騙」系列宣導短片2支,請各校轉知學生參考並廣為宣導。
日期 2014/2/7 16:30:38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 說明: 一、 依據桃園縣政府法制處103年1月28日府法消字第1030023273號函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103年1月27日院臺消保字第1030005266號書函辦理。 二、 旨揭宣導短片連結如下: (一) 「I COME, I SIGN, I CRY篇」:請消費者善用契約審閱期,在契約上簽名前需審慎考慮。(http://youtu.be/xdTswkW7qoE) (二) 「買車輪送汽車篇」:提醒消費者,業者所謂「贈品」在解除補習契約時,會有賠償風險。(http://youtu.be/DbhTkpseB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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