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補救教學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02年11月28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112019B號令修正發布

日期 2013/12/3 14:21:52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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