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明書申請補發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2年10月21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20142796B號令訂定發布

日期 2013/10/23 17:32:56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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