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職務代理釋函一則
日期
2013/10/8 14:43:32 |
新聞分類:
人事室
轉知有關縣(市)政府教育局督學室督學經核派代理國民中小學校長職務,其所支專業加給數額較所代理校長職務所支領學術研究費之數額為低,得否核給差額一案,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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