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縣內介聘申請公告

日期 2013/4/16 16:00:00 | 新聞分類: 人事室

本校教師擬申請102年縣內介聘服務者,請於101年4月22日(星期一)下班前填妥申請表、志願表並檢齊相關證明文件(正本、A4格式影本各乙份)向人事室提出申請。
備註:
(一)縣內介聘申請表、志願表102年4月19日(星期五)前至人事室索取
(二)申請介聘同仁請繳交:
(1)申請表(含志願表)
(2)畢業證書影本
(3)教師證書影本
(4)歷年聘書影本(含專任教師、導師、組長、主任等聘書)
(5)100、99、98、97、96學年度考核通知書影本
(6)97年4月20日至102年4月21日以前敘獎令、獎狀影本
(7)97年4月20日至102年4月21日研習時數證明(註:桃園縣教師研習系統內之研習時數請向教學組申請列印,另如持有研習條,請一併提供俾併計研習時數)
以上(4) ~~ (7)限在本校任教期間始得採計。
(三)經完成介聘之教師,不到新校報到,並撤銷介聘且5年內不得再申請介聘作業。
(四)教師得依實際需要擇一申請縣內或外縣(市)介聘,兩者不得同時提出申請。
(五)相關表件可至桃園國中網站之「102年介聘甄選」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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