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新修正「桃園縣政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作業規範及管考作業規定」
日期 2013/3/15 11:00:00 | 新聞分類: 會計室
| 主旨:修正「桃園縣政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作業規範及管考作業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檢送修正後之「桃園縣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作業規範及管考作業規定」1份;另檢附「桃園縣政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作業規範及管考作業規定修正對照表」1份,併請參考。 二、另修正後之作業規定已登載於本府主計處網站(網址http://www.tycg.gov.tw/site/ex_law.aspx?site_id=033)「法令規章-本處法令查詢」項下,各機關(構)亦可自行上網查閱或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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