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學產基金101學年度第2學期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案

日期 2013/1/29 10:35:32 | 新聞分類: 教務處(註冊&資訊)

主旨:有關「學產基金101學年度第2學期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申請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1月23日臺教秘(五)字第1020002406B號
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
」第6點規定(如下述),不得重複申請,已領取者應繳
回,請確實審核:
(一)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二)身心殘障學生、子女減免學雜費。
(三)身心殘障學生獎助學金。
(四)軍公教遺族減免學雜費。
(五)現役軍人子女減免學雜費。
(六)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補助。
(七)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學雜費補助。
(八)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雜費補助(教育代金)。
(九)師資培育學生公費及助學金。
(十)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清寒榮民及清寒遺
眷子女獎助學金。
(十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
(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三、請各校主動積極協助辦理,並下載相關文件提供學生填報
。另為避免弱勢學生身分曝光,造成學生心理受創,請各
校通知符合資格學生辦理申請及領款等相關手續時,務必
落實保密學生身分。

四、為避免影響本學期申請資料上傳,造成審查、撥款作業延
宕,101學年度第1學期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撥款進度未上
網填報或學校之基本資料有變動、不齊全者,務請於102
年1月31日前上網完成填報。(教育部學產基金網址:網址: http://203.68.32.190/ )

五、本次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案需完成「網路登錄」及「
書面資料現場審查」作業:
(一)「網路登錄」作業訂於102年2月18日開始【請於 3 月
6 日前完成】,請詳閱附件申請學校操作手冊及相關注
意事項後,再進行線上填報作業。沒有學生申請,學校
仍然必須上僑泰中學網站填報更新第二學期資料與學生
總人數。
(二)「書面資料現場審查」作業(請詳閱附件各校初審注意
事項):
1、審查時間【務必親送】:102年3月6日(星期三)上午9
時至下午4時止,逾期恕難受理。
2、審查地點:本縣蘆竹鄉錦興國小教務處(地址:桃園縣蘆竹鄉南竹路一段100號)
3、送審文件請依序排列:
(1)「自我檢核表」。
(2)網頁上已登錄學生名冊A4文件列印。
(3)表一(申請書)及低收入戶證明書(每生裝訂1份)。
(4)表二(學生名冊)
(5)表四(印領清冊)
(6)統一收據(請蓋關防並在備註欄中註明本案文號,
繳款人:桃園縣錦興國小)。
4、請各校承辦人於送件審查時攜帶【職名章】,本局同
意送件期間請各校予以公(差)假登記。
(三)如遇作業相關疑難,請先行參閱手冊及說明。網路操作
介面問題請洽臺中縣僑泰中學(電話:04-24063936)
,書面送件問題請洽錦興國小教務處林主任。(電話:03-3228487分機211)

六、隨文檢附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
點、各項申請表件(含範例)、申請學校操作手冊、各校
初審注意事項及自我檢核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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