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補救教學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1年11月30日以臺國(二)字第1010193922B號令發布

日期 2012/12/13 16:40:00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This article comes from 永安國中全球資訊網
http://163.30.202.2

這篇文章的連結位址是:
http://163.30.202.2/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