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01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

日期 2012/9/10 16:30:00 | 新聞分類: 教務處(註冊&資訊)

主旨: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01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申請辦法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01年8月31日賑基字第00010101
99號函辦理。

二、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為協助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
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進而激勵其努力向學、力
爭上游,特設置旨揭辦法。

三、申請資格: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
,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
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
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四、凡合於前述申請資格之受災家庭在學子女,請依旨揭辦法
第5點申請方式備妥相關證明文件,由學校彙總相關文件
後逕寄該會;地址:23143台北縣新店市北新路3段200號5
樓。

五、旨揭辦法所稱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三年內災
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
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
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為限。

六、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該會,電話:02-89127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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