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101學年度桃園區美術班聯合甄選報名相關注意事項
日期 2012/6/14 9:48:41 | 新聞分類: 教務處(註冊&資訊)
| 101學年度桃園區美術班聯合甄選報名相關注意事項
說明: 一、近接獲反映,本年度桃園區聯合申請及甄選簡章報名所需 美術才能優異鑑定結果通知單,部分考生於「僅採術科測 驗」甄選入學報名時使用正本且未留影本,致使報名聯合 甄選時將無紙本證明。
二、若考生報名時無「美術才能優異鑑定結果通知單」,請國 中業務單位協助學生至內壢高中美術班甄選網頁,以該生 准考證號登入「101學年度台灣桃園區高級中等學校美術 類別藝術才能優異學生鑑定審查結果」,印出學生網頁畫 面,確認「紙本與網頁內容無誤」後核予處室章,作為替 代使用。
三、報名美術班聯合鑑定除按桃園區聯合申請及甄選簡章於6 月27日、28日至中壢家商現場報名外,另須於6月20日至28 日,至「高中資優資訊網」填報相關資料。 四、為免爭議及業務上困擾,請各業務單位務必提醒有意報名 之學生,於貴國中業務單位作業期限之前完成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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