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1學年度桃園區美術班聯合甄選報名相關注意事項

日期 2012/6/14 9:48:41 | 新聞分類: 教務處(註冊&資訊)

101學年度桃園區美術班聯合甄選報名相關注意事項


說明:
一、近接獲反映,本年度桃園區聯合申請及甄選簡章報名所需
美術才能優異鑑定結果通知單,部分考生於「僅採術科測
驗」甄選入學報名時使用正本且未留影本,致使報名聯合
甄選時將無紙本證明。

二、若考生報名時無「美術才能優異鑑定結果通知單」,請國
中業務單位協助學生至內壢高中美術班甄選網頁,以該生
准考證號登入「101學年度台灣桃園區高級中等學校美術
類別藝術才能優異學生鑑定審查結果」,印出學生網頁畫
面,確認「紙本與網頁內容無誤」後核予處室章,作為替
代使用。

三、報名美術班聯合鑑定除按桃園區聯合申請及甄選簡章於6
月27日、28日至中壢家商現場報名外,另須於6月20日至28
日,至「高中資優資訊網」填報相關資料。
四、為免爭議及業務上困擾,請各業務單位務必提醒有意報名
之學生,於貴國中業務單位作業期限之前完成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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