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新屋.畫心屋繪畫比賽」

日期 2011/11/18 15:24:45 | 新聞分類: 訓導處(訓育)

1.比賽組別:國中組分七、八、九年級組及親子組。
2.比賽資格:需為本鄉在籍學生及其家長。
3.送件截止日期:100年12月13日止,以郵戳為憑。
4.送件地點:桃園縣埔頂國小訓導組。
5.繪畫主題:以「關懷」為主軸,關懷新屋鄉的人事物景來創作,主題以能呈現新屋樣貌,包含關心健康、文化、教育與產業的真實善良內涵為主即可,鼓勵創新創作。
6.畫作規格:使用4開圖畫紙,繪畫方式或創作媒材不拘。
7.評審日期:100年12月16日。獲獎名單將公布於埔頂國小及新屋公所網頁。
8.各個年級入選前三名,佳作共計五名,得名者將頒發獎狀及禮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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