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鄉公所敬邀本校職員參加100年消費者保護法研習,請查照參考。
日期
2011/7/8 11:31:06 |
新聞分類:
人事室
時間:100年7月19日(星期二)下午13時30分至16時30分,計3小時。
地點:新屋鄉公所三樓會議室
講師:桃園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呂慧敏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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