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00 年國中教師第一次縣內介聘教師報到注意事項

日期 2011/5/2 15:11:18 | 新聞分類: 人事室

一、報到時間100年5月3日(星期二)上午08:20~08:30報到地點為本校人事室,逾期報到撤銷介聘,並依縣府本年度介聘甄選聘任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二、請攜帶介聘結果通知書及相關證件(原校聘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教師合格證書、近五年考核證明書等、個人身分證、本校新進教師調查表如附件及簡要自傳。
三、經達成介聘之教師,不參加該介聘學校教評會審查,或經審查通過,不到該校報到,撤銷介聘且五年內不得再申請縣內介聘作業。
四、若未通過介聘學校教評會審查,則返回原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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