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如由支領退休俸之軍職人員再任者,應依規定主動申請,並請函送國防部或所屬司令部核認一案

日期 2010/11/23 10:30:00 | 新聞分類: 人事室




This article comes from 永安國中全球資訊網
http://163.30.202.2

這篇文章的連結位址是:
http://163.30.202.2/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