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99年度精進教學國民中學教師魅力教學─E遊地球村教學簡報製作甄選競賽得獎教師獎勵方式
日期 2010/11/22 9:45:11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精進教學要點及本縣99年度「精進教學計畫」辦理。 二、本案之獎勵方式如后: (一)不分科別評選出優秀作品前三名及佳作若干名。 (二)得獎教師頒發稿費及圖片使用費: 1、第一名取一件:稿費每字0.8元,每張圖片使用費200元,每件最高不得超過8000元,每人嘉獎乙次。 2、第二名取二件:稿費每字0.6元,每張圖片使用費200元,每件最高不得超過5000元,每人獎狀乙紙。 3、第三名取三件:稿費每字0.5元,每張圖片使用費200元,每件最高不得超過3000元,每人獎狀乙紙。 4、佳 作取五件:稿費每字0.5元,每張圖片使用費200元,每件最高不得超過1500元,每人獎狀乙紙。 (三)評審得視作品水準或件數情況,彈性調整得獎名額、獎項或予以從缺。 (四)上述獎勵均得列入教師「教學評鑑」及「年度考績」之考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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