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家評量人才養成工作坊」培訓計畫「2008年紙筆測驗初階第一期課程(一)及課程(二)」乙案

日期 2008/9/30 17:22:07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說明:參與本案相關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之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另如因課程適逢假日,亦請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准予覈實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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