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桃園市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輔導團113年度推展活動系列-辦理「校園雨撲滿」建置學校之徵選與實施計畫」

日期 2024/4/24 11:08:16 | 新聞分類: 學務處

說明:
一、 依據教育局113.4.15桃教體字第1130034179號函及桃園市永 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輔導團113年度推展活動系列-辦理 「校 園雨撲滿」建置學校之徵選與實施計畫辦理。
二、 為強調「校園不只是綠化美化,更要課程化」,建構桃園 綠 活學校的新風貌;實踐「環境即是教材,教學利用環 境」, 持續發揮校園教具功能,延伸師生教學與學習範 圍,並藉由 校園「雨撲滿」的建置,進行「雨水回收」, 落實節約用水 ,雨水再利用之教學。本校承辦「桃園市永 續發展與環境教 育輔導團113年度推展活動系列-辦理桃園 市環境教育『校 園雨撲滿』徵選與建置實施計畫」。
三、 相關徵選申請內容如下:
   (一)補助原則:
   1、每校限申請一計畫案。
   2、每案補助上限以新臺幣14萬5仟元整(限資本門使用)。 書面計畫初審通過之學校,於經費補助前將派專家學 者 進行到校現場輔導,以提升計畫執行成效。並於計畫執行後進行後續追蹤輔導。
   3、本年度預計擇優補助4校為原則,如未達審查標準者得 從缺。
   (二)申請作業:113年5月24日(五)前檢具以下相關資料向中 壢區中平國小提出申請。計畫申請書及經費概算表(附件 一)各 1 式 3 份。
   (三)審查作業:
   1、由本市永續發展及環境教育輔導團成立審查小組,就 各申請計畫案予以審查,預定於113年 6 月底前公告計畫審查結果於本市永續發展及環境教育網站 (http://sdee.t yc.edu.tw/)。
   2、審查評分原則:徵選與建置評選表(如附件二)
   (1)學校執行環境教育情形(20%)
   甲、學校近3年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訪視成績或參與 國 家級環境教育選拔10%
   乙、依環境教育法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10%
   (2)計畫內容(80%)
   甲、雨撲滿設置前的校園環境評估10%
   乙、雨撲滿設置後的校園運作情形15%
   丙、雨撲滿設施與課程教學的連結程度20%
   丁、雨撲滿建置的創新性10%
   戊、社會資源的導入與伙伴關係建立5%
   己、經費編列合理性10%
   庚、雨撲滿設置完成後效益評估(含質性、量化) 10%
   (四)經費撥款及核銷:
   1、計畫案經審查獲補助之學校由教育局核定後將函請學 校掣據辦理請款。
   2、本計畫執行期間至 113年 11 月8 日(五)止,並於計畫 辦 理完竣後兩週內完成核結作業,應繳交成果報告 ( 如附件三併檢附教案,含書面及電子檔)、教育局補助經費收支結算表、並須將原始憑證正本送中平國小妥善保管。
   3、計畫執行期間涉及計畫內容、經費項目或計畫總經費 變更時,應報請教育局同意。
   (五)管理及考核:
   1、執行期間教育局為掌握計畫進度或視需要,得派員或 邀請專家學者前往訪視、督導、查核,獲補助學校應 檢具 詳細資料供參。
   2、各學校執行成果,本局將上傳本局永續發展與環境教 育 網站(http://sdee.tyc.edu.tw/)供各校參閱。
四、 隨文檢附:本案「桃園市環境教育113年度校園雨撲滿徵選 與建置」實施計畫,敬請 各校踴躍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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