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國際教育旅行經費作業要點」一案,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於113年2月16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012484A號令廢止

日期 2024/2/24 9:47:55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說明:
一、 依據國教署113年2月1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012484B號函辦理。
二、 為整併相關補助要點,並達行政減量及行政簡化之效,國教署以112年11月2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134868A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國際教育經費作業要點」,將旨揭要點相關規定納入,該要點附表補助項目第3項辦理國際交流之編列基準第2項支應項目及基準中,已定有辦理國際教育旅行之規定。為利國際教育交流補助規定一致,爰廢止「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國際教育旅行經費作業要點」。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廢止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教署原民及特教組粘小姐,電話:(04)3706-1060。原民及特教組粘小姐,電話:(04)3706-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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