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9日以臺教學(四)字第1122806413A號令修正發布

日期 2023/12/25 12:41:41 | 新聞分類: 輔導室(資源班)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19日臺教學(四)字第1122806413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洪詩婷專員(電話:02-77367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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