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釋復臺北縣政府教育局請釋有關教師分娩前得申請部分娩假21日,其「21日」是否需1次請畢及相關疑義。

日期 2010/4/13 12:14:40 | 新聞分類: 人事室

一、依據教育部99年3月30日台人(二)字第0990041763號函副本辦理。
二、相關疑義詳如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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