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桃園市政府社會局112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及「兒童權利公約」相關宣導
日期 2023/7/10 10:02:14 | 新聞分類: 學務處
|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6月1日桃部護字第1120122866號函辦理。
二、 為確保兒少暑期安全有效降低被害情事發生,以維護身心健全發展,請注意以下幾點事項: (一) 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 (二) 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 (三) 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 (四) 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 (五) 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 (六) 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 (七) 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 (八) 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防制人口販運檢舉報案專線 110 / 1955。 (九) 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 (十) 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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