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院衛生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並自99年4月1日生效一案。
日期
2010/4/7 11:14:02 |
新聞分類:
人事室
一、依行政院衛生署99年3月30日衛署健保字第0992600099號函辦理。
二、全民健康保險費之調整金額將於99年5月份薪資補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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