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學校人員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研習時數認定原則」第1點、第4點」修正資訊
日期
2022/12/26 18:52:55 |
新聞分類:
學務處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15日臺教資(六)字第1112704153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 司黃小姐(電話:02-7712-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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