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教育領域特殊專長」,業經教育部於110年12月17日以臺教高(五)字第1100164262A號公告修正發布

日期 2021/12/22 11:24:05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2月17日臺教高(五)字第1100164262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公告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電話:02-7736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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