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4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7月22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85895B號令修正發布

日期 2021/7/30 8:48:38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2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85895E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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