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語文競賽舉辦原則」部分規定,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7月20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00088091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

日期 2021/7/22 11:37:13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0日臺教社(四)字第1100088091C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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