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物品保管期間順延至110年7月12日

日期 2021/6/30 8:45:36 | 新聞分類: 學務處

主旨:有關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有關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物品保管指引,請貴校配合保管期間順延至110年7月12日止,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局110年6月8日桃教小字第1100050676號函續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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