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第七點、第八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日期 2021/5/5 8:38:49 | 新聞分類: 人事室

修正「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第七點、第八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說明-依據桃園市政府1100428府教中字第1100085057號 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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