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第七點、第八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日期
2021/5/5 8:38:49 |
新聞分類:
人事室
修正「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第七點、第八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說明-依據桃園市政府1100428府教中字第1100085057號 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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