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關「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自中華民國109年11月11日停止適用

日期 2020/12/1 15:14:01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1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134460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函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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