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有關「中等學校任教科別教師證書對照表」一案

日期 2020/2/3 14:22:48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月15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004322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實施,前於108年5月10日修正發布「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作為師資職前培育課程之依據,並依新課綱調整教師證書師資類科名稱,惟考量在職教師與新制教師證書名稱有異,恐使介聘、教師甄選、教學時有專長授課科目疑義,爰製作中等學校任教科別教師證書對照表提供參考。另遇有表內未列證書之適用疑義時,得由相關單位向教育部函請釋示。


This article comes from 永安國中全球資訊網
http://163.30.202.2

這篇文章的連結位址是:
http://163.30.202.2/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7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