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8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要點規定一案

日期 2019/11/6 10:36:09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說明:
一、 依據「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及「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二、 查上開要點第5點規定略以:「學校應衡酌校本特色、資源及文化,經教學研究會、年級或年段會議討論通過後,訂定適合運作之公開授課計畫,並於學校網頁公告之。其計畫重點如下:……(四)學校行政單位應彙整核定公開授課計畫,公告各學年度辦理場次,上學期於九月三十日前、下學期於三月三十一日前,公告於學校網頁並據以實施,未如期公告或實施困難之學校,由督學予以專案協 助。」,經查尚有部分學校未將核定之公開授課計畫公告於學校網頁,請各校確實依上開規定辦理。
三、 檢附「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及「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要點」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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