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07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績優楷模評選實施計畫」評選組別更正一案
日期 2019/1/30 10:45:09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09717號函辦理。 二、 本案本局108年1月8日桃教小字第1080000699號函諒達在案,旨揭計畫有關評選組別「績優教學團隊」,更正為:「擔任推動本方案之教學團隊,持續投入辦理補救教學且具成效,足以作為其他教學團隊之楷模。」,以符實施計畫內文。 三、 檢送實施計畫供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