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教師共備研習十一月份場次

日期 2018/10/31 15:06:04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10月3日桃教資字第1070085903號函辦理。
二、 相關研習資訊,詳如附件。
三、 請各校薦派生活科技教師(含非專配課)參加。
四、 如有研習相關疑義,請逕洽科技中心主任朱灝蓉,電話:03-4572151#212。
五、 參與研習之教師,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六、 本中心依教師研習系統說明,保有錄取人員之權限。



This article comes from 永安國中全球資訊網
http://163.30.202.2

這篇文章的連結位址是:
http://163.30.202.2/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5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