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平鎮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教師共備研習十一月份場次
日期 2018/10/31 15:06:04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10月3日桃教資字第1070085903號函辦理。 二、 相關研習資訊,詳如附件。 三、 請各校薦派生活科技教師(含非專配課)參加。 四、 如有研習相關疑義,請逕洽科技中心主任朱灝蓉,電話:03-4572151#212。 五、 參與研習之教師,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六、 本中心依教師研習系統說明,保有錄取人員之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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