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投票通知

日期 2018/8/28 14:05:48 | 新聞分類: 人事室

1.時間-107.08.29校務會議時間
2.每人至多圈選2名,超過3(含)名以廢票論,打ˇ或○皆可。
3.校長、家長會代表為當然委員,應選出7名票選委員(候補4名),由編制內專任教師票選產生,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1/3以上,倘票選結果未符規定人數時,由人事室依得票高低調整當選名單。
4.未兼行政教師不得少於教評委員總數1/2,倘票選結果未符規定人數時,由人事室依得票高低調整當選名單。
5.得票數相同時,由監票人以抽籤方式決定之。
6.校務會議後由人事室開票,由教務處指派組長監票,票選結果送陳校長後以紙本方式公告全校。



This article comes from 永安國中全球資訊網
http://163.30.202.2

這篇文章的連結位址是:
http://163.30.202.2/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