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07年度「中小學發明展選拔暨展覽會」實施計畫一案

日期 2018/7/13 14:19:37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立平興國民中學107年7月10日興國教字第1070004566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活動重要時程如下:
(一) 教師說明研習:107年9月5日下午13:30假平興國中舉行,請各校指派1名教師參加。
(二) 初審:
1、 對象:本市各國中小學生,評分為國中組及國小組等2組。
2、 107年9月28日前送達或郵寄(以郵戳為憑)平興國中,逾時送件者不得參賽。
(三) 複審:
1、 對象:經初審合格之隊伍。
2、 繳件日期:107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將參賽實體作品、複審作品說明書,送至複審會場,107年10月25日(暫訂)複審,請詳參計畫說明。
三、 本案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平興國中教務處王淑惠主任,電話:(03)4918239轉210。



This article comes from 永安國中全球資訊網
http://163.30.202.2

這篇文章的連結位址是:
http://163.30.202.2/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5382